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2010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
卧龙区2010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考 评 办 法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乡镇、街道(景区)和区直单位责任目标〉的通知》(宛龙办〔2010〕3号)精神和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制定本考评办法。
卧龙区2010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评基础分为100分。
一、乡镇、街道考评办法
1、养老保险工作(基础分30分)。养老保险费缴费率90%以上(基础分20分),清欠率30%以上(基础分10分)。完成任务计基础分;未完成按比例分别计分;超额完成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2、失业保险工作(基础分30分)。失业保险费缴费率90%以上(基础分20分),清欠率30%以上(基础分10分)。完成任务计基础分;未完成按比例分别计分;超额完成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基础分20分)。按完成比例计分,超额完成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具体任务见附表)
4、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基础分20分)。按完成比例计分,超额完成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具体任务见附表)
二、区直单位考评办法
1、养老保险工作(基础分50分)。养老保险费缴费率90%以上(基础分30分),清欠率30%以上(基础分20分)。完成任务计基础分;未完成按比例分别计分;超额完成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失业保险工作(基础分50分)。失业保险费缴费率90%以上(基础分30分),清欠率30%以上(基础分20分)。完成任务计基础分;未完成按比例分别计分;超额完成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附表:乡镇街道2010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表
乡镇街道2010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目标任务
分 解 表
单位:人
乡镇街道 | 居民医疗保险 目标任务(含续保)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龙兴乡 | 59 | 420 |
王村乡 | 137 | 460 |
谢庄乡 | 22 | 490 |
七里园乡 | 687 | 230 |
安皋镇 | 147 | 690 |
潦河镇 | 305 | 430 |
陆营镇 | 247 | 670 |
英庄镇 | 307 | 680 |
蒲山镇 | 654 | 1090 |
青华镇 | 54 | 920 |
石桥镇 | 334 | 540 |
车站街道 | 5033 | -- |
光武街道 | 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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