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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10-0010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开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0〕96号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15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开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开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开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年九月一日

卧龙区开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是在农村地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切入点,有利于改善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有利于转变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结合我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把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入户调查率达到100%,优秀率不低于20%,2011年优秀率达到30%,以后每年优秀率递增10%。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符合基层实际、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健康档案为载体,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基本原则

㈠、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与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㈡、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建立健康档案,逐步扩展到全体人群。

㈢、规范建档、有效使用。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

四、规范建档、科学使用

㈠、开展农民健康档案宣传。各乡镇办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机构要结合巡回医疗、健康教育、农村集会等多种措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贴近农民生活实际的、通俗易懂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参与意识。

㈡、规范建立健康档案。要按照统一印制的居民健康档案为辖区居民建档,健康档案项目填写齐全,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入户调查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提高建档率。建档工作的领导主体是各乡镇办,责任主体是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应积极协助乡镇卫生院收集有关信息,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应统一存放于乡镇卫生院,更新档案可由乡、村医疗机构共同完成。

㈢、合理使用健康档案。要充分利用健康档案,加强对农民健康全过程的干预和管理,不能将健康档案束之高阁,要用健康档案。乡村卫生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调取并查阅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核查、分析,以掌握辖区内农村居民健康动态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对疾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㈣、动态管理健康档案。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应当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的管理。每个家庭所有成员的健康档案应集中进行保管。农民健康档案原则上应终身保存,不得无故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要遵守安全制度,个人健康档案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个人的健康隐私信息。

㈤、推进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服务规范的要求,逐步推进建立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逐步实现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院管理、新农合管理等各有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有共享。

五、考核程序

依照《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卧龙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委员会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对各乡镇农民健康档案完成情况和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其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卧龙区卫生局委托隶属的乡镇卫生院依据《河南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河南省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考核拨付实施意见》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组织对村卫生室所承担的农民健康档案建档任务和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集中考核,区卫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审核后,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查,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依据。

六、保障措施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卧龙区基层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各乡镇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取得实效。

㈡、强化监督检查。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委员会将定期不定期对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把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乡村卫生机构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要用好绩效考核这个杠杆,调动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规范、工作到位。

㈢、以建立农民健康档案为抓手,推动其它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乡村卫生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农村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做好预防接种、传染病登记报告、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以及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保健工作,让农村居民感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带来的实惠。

㈣、转变服务模式。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引导乡村卫生机构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由医疗经营向健康管理转变,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实现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㈤、完善经费保障措施。健康档案的建立、保管保存、日常运行维护、人员培训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费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保障相关经费投入。经费的拨付按照卧龙区卫生局、卧龙区财政局、卧龙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宛龙卫〔2010109号)和《河南省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考核拨付实施意见》(豫财社〔20102号)要求,与健康档案建立的数量、质量及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等考核结果挂钩。

附件:2010年卧龙区各乡镇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

2010年卧龙区各乡镇

农村居民建立优秀健康档案工作目标任务

乡镇办

农村常住人口

(单位:人)

应完成优秀建档任务数

(单位:人)

备注

七里园乡

27840

5568

蒲山镇

87674

17535

石桥镇

42179

8436

青华镇

74642

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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