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
索 引 号 | NB001-0202-2010-00094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9日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龙政办〔2010〕87号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7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