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裁量内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王沟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裁量内容的通知》(豫政责办〔2009〕73号)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等文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加强落实,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工作深入开展。
二
索 引 号 | NB001-0202-2009-00111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9日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裁量内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龙政办〔2009〕75号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3日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裁量内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王沟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裁量内容的通知》(豫政责办〔2009〕73号)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等文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加强落实,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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