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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卧龙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15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卧龙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卧龙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王沟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教育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南阳市卧龙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九年十月九日

南阳市卧龙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区教体局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人劳社保局

(二九年十月九日)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宛政〔200952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南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0967号)精神,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资源整合步伐,优化学校布局,做大做强职业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和规模效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推动我区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改革,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合理调整布局,进行资源重组,实现优胜劣汰。重点支持规模较大、特色鲜明、就业率高、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培育符合市场需求、有发展前景、充满活力的中等职业学校,淘汰办学条件差、学校规模小、社会效益低且无发展前途的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提升我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以市为主,分级实施,分类整合;

――服务产业,培育特色,完善体系;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扎实推进。

三、目标任务

2009--2012年,在我区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期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由目前的15所调整到8-10所。其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由3所调整为2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12所调整为6-8所,2个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2012年,全区职业教育年招生数由目前的近2000人,增长到3500人以上,在校生上升到9000人以上,努力使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和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1:1。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人才、城镇职工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任务。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培育特色学校,打造品牌专业,努力构建融学历教育、技术培训、技能鉴定、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具有卧龙区特色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

四、具体指标

(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对现有3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保留2所学校。以南阳第三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搬迁南阳市第二技工学校合并扩建,通过整合教育资源和联办学校等途径,扩建为容纳在校生3000人以上规模的卧龙区职业教育中心。南阳市财经中等职业学校要发挥行业优势,通过创新办学思路,改革办学模式,通过联合办学等途径,盘活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和办学效益。学校远景发展方向与规划,视其办学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

(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对现有12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保留6-8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对连续3年每年招生不足200人、在校生规模达不到600人的,本着自愿协商、互利共赢、有利于发展的原则,由学校自行寻找合作伙伴进行整合。在市政府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下,做好政策咨询、优质服务和科学向导工作,鼓励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进行优化组合,采取股份制、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资源。

五、建设重点

以南阳第三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向西征地80亩,扩建卧龙区职业教育中心,搬迁南阳市第二技工学校,合并到卧龙区职业教育中心,原校区置换资金主要用于扩建卧龙区职业教育中心,并与区内外公、民办优质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办活动,把卧龙区职业教育中心扩建成为容纳在校生3000人以上规模的集学历教育与农村实用技术、农民工转移及再就业等各类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基地。

六、时间要求

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条件成熟一所整合一所,保证在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期间(20092012年)完成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牵涉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政策性强,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卧龙区人民政府职业教育攻坚领导小组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规划统筹与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合作,共同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工作。

(二)根据学校布局调整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和领导职数,解决好人员调整、分流问题,足额补充缺编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

(三)搭建融资平台,多渠道解决布局调整所需经费。对合并、撤销学校的资产,要进行清产核资,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

(四)布局调整工作期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工作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稳定,确保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稳定,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平稳、有序、如期完成。

南阳市卧龙区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

区教体局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人劳社保局

(二九年十月九日)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宛政〔200952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南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0967号)精神,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规模较大、质量较高、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提升我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92012年,重点建设2-3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实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提升职业学校的办学实力、改革能力和发展水平,并发挥其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带动全区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办出特色。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坚持扶优促强、示范引领,特色鲜明、合理布局,公办民办一视同仁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建设重点

学校综合建设。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以提高学校综合实力为目标,在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上成为改革的先锋;在学生职业技能和素质的全面养成、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就业指导与服务上树立起标杆。

重点专业建设。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加强校企合作、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注重校内实训与校外顶岗实习相衔接,确保学生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工作经历。加强“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逐步形成由行业企业一线技术人员兼职讲授实践技能课程的机制,重视提高专任教师的综合职业素养与实践教学能力。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为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企业和社会分享学校资源优势。重视教师技术开发服务能力的培养,引导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区服务。

四、遴选条件和实施步骤

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由区教育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申报,市级教育等相关部门把关审核,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联合评审确定。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按有关程序审批。经省审批确定的项目,区里将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接受省、市等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暂停对该学校项目的支持。

(一)遴选条件

推荐申报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并且办学特色鲜明,成绩突出,就业率高,当地政府重点支持。基本条件如下:

1.管理水平先进。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具有科学决策能力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管理机构健全。

2.办学实力领先。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现代化水平较高。

3.事业发展较快。近年来学历教育招生和非学历培训人数较多并且持续增加。建立了办学条件好、工学结合紧密、教学质量高、就业前景好的若干骨干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较高。

4.改革创新突出。改革意识较强,运行机制灵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办学,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和顶岗实习制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著。

5.服务能力较强。学校发展方向、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承担面向区域产业发展的社会培训,主动为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二)实施步骤

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规划,我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步骤为:

2009年打基础,南阳第三中等职业学校创造条件,做好申报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有关准备工作。

2010年申报南阳第三中等职业学校等1-2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做好申报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准备工作。

2011-2012年,申报1-2所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建设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五、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

实施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按照以区为主、省、市级引导、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进行多渠道筹集,省、市、区共同建设;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切实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按照项目学校的隶属关系,同级财政或项目学校自筹配套资金要不少于省财政引导资金总额,并应与省财政引导资金同步足额下达。项目学校要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下达或筹集的专项资金,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项目预算是项目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与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和学校具体办学的新的运行机制。要指导学校深化改革,引导其依法办学、规范办学。鼓励学校大胆改革创新,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如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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