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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09-0010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09〕66号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30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王沟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卫生部下发的《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卫发明电〔200999号)、《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卫发明电〔20091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防控工作意见,望一并贯彻落实。

1、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岗位责任制,落实防控专项经费,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储备,负责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督导村委会、社区认真开展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发热门诊,规范开展疫情监测、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防病知识宣教等工作。

3其他相关机构要各负其责,做好本乡镇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防控工作。

4、一旦发生疫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动员一切力量,协调相关机构做好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扑灭疫情,控制疫情蔓延。各级医疗机构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防控领导小组组织下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医务人员,按照防控方案要求,迅速、规范地开展疫情的监测和报告、病例救治、密切接触者管理、指导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等工作。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当地群众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提高群众流感疫苗接种率,特别是学生和托幼儿童的流感疫苗接种率,降低群众罹患季节性流感及出现并发症的风险。同时减少甲型H1N1 病毒与季节性流感病毒的混合感染;更好地辨别两种流感并进行有效防控,减少采取不必要的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等控制措施。

附件:1、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

2、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

(试行)

为有效遏制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科学有序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城乡社区,包括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范围。

()社区暴发:指在社区范围内,14天内多点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本地感染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社区流行:指在社区范围内,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多例病人传播链不清楚,并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二、职能分工

(一)政府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防控策略,提供防控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二)卫生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协调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发生社区流行时,负责调配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疫情监测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防病知识宣教等工作。

(三)相关部门根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三、社区暴发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减缓疫情传播、控制疫情蔓延。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社区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专业措施

1、加强和规范疫情报告制度,重点关注聚集性病例、住院病例和暴发事件的处置。

2、医疗机构启用红外体温监测,加强预检分诊,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提供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3、开展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4、开展并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病源学筛查工作。

5、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加强对养老院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流感样症状监测。

6、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采取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工作。

7、根据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对高感染风险的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性用药和疫苗应急接种。

高感染风险的密切接触者包括:在防控工作中,近7天内在无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密切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实验室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高危人群包括: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岁及以下的婴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妊娠妇女;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除外)、血液、神经、神经肌肉系统或者肾、肝、代谢、内分泌疾病患者,免疫功能抑制者(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二)社区措施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动员社会力量,对疫点隔离措施提供保障,包括对医学观察人员的后勤供应等。

2、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医疗卫生机构每日对其进行随访、报告。

3、建议流感样症状的病人居家休息,避免外出,限制或减少不必要的公众集会和旅游等活动。

4、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建筑工地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工作;提供社会基本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启动晨检制度。

5、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加强区域内的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

6、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倡导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采取开窗通风等措施,消除公众恐慌情绪;做好媒体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

四、社区流行的防控措施

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采取以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减轻疫情危害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社区暴发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发生甲型H1N1流感社区流行的地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专业措施

1、及时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需求,一旦资源不足,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请,进行补充。

2、收集和报告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尤其是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情况,药品、疫苗和其他防控物资使用情况等。

3、对病例实行分类诊治与管理,重症病人由定点医院集中收治,较重病人由综合医院的感染疾病科负责收治,轻症病人鼓励居家或社区医疗机构收治。

4、医疗机构对到医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5、启用后备医院,必要时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

6、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病原学和耐药性监测。

(二)社区措施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动员社力量,对落实流感样病例居家治疗等措施提供保障。

2、采取减少或限制人员流动,娱乐场所停业,取消或推迟大型集会等措施。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集中休假或轮休制度。

3、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学校、托幼机构停课措施。

4、提供社会基本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启动健康申报制度,对流动人口集中的单位和场所加强管理,建议流感样症状者居家休息治疗。

5、必要时对疫点进行隔离管制措施,疫区实施交通检疫。

6、加强志愿者培训,组织和鼓励志愿者参与防控活动。

7、维持社区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8、开展公众心理干预,加强心理疏导,减少和避免疫情对公众心理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本工作方案应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

附件2

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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