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办文件宛龙政办 > 2008年
分享:
索 引 号 |nb001-0202-2008-00015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卧龙区2008年国债资金司法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08〕70号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23日

关于印发卧龙区2008年国债资金司法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2008年国债资金司法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卧龙区2008年国债资金司法所建设项目

2008年国债资金司法所建设项目已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我区本批下达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3个,项目批准总投资20.7万元,全部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为做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西部地区司法所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41206号)要求,按照国债投资标准,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运作,保质保量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以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

二、目标要求

全区2008年国债资金司法所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是:新建司法所3个,建筑面积共360m2

三、项目实施方案

1、调整项目两个:因英庄、青华司法所已于2006年经批准调整计划完成了国债资金司法所建设工作,因此,将项目调整到具备建房条件的光武、武侯司法所。

2、项目单位:安皋、光武、武侯司法所为2008年司法所建设项目单位,司法所所长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本所建房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全程负责,全面负责,保证建房质量,保证建设项目按时完成并投入使用。

3、时间要求:国债资金司法所项目原则上应在年底前完工,确有困难的最迟不能超过20093月底前完工。

4、各项目单位要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房产证等必要手续,完具各司法所应有的证照。

四、工作要求

司法所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是国债投资项目,因此在工作中不能有一点差错,现对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1、区有关部门要为司法所建设项目尽快审批各类手续。

2、国债资金是专项资金,严禁任何人截留、挤占或挪用,违反纪律的,将严肃处理。

3、安皋、光武、武侯司法所所长作为2008年司法所建设项目负责人,要对本所建房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保证司法所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4、必须严格按照国债投资的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区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