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区政府决定自2008年7月-11月,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将《卧龙区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索 引 号 | |nb001-0202-2008-000144|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9日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龙政办〔2008〕54号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2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区政府决定自2008年7月-11月,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将《卧龙区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