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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08-00014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08〕49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15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发改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南阳市卧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要求,区政府将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为切实搞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意义

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是“十一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区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客观评价“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评价判断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于确保顺利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评估重点

各有关部门中期评估的内容侧重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纲要》提出16 个主要规划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速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特别是其中的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要进行重点分析。

(二)对《纲要》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工业化步伐、加快城镇化进程、发展壮大服务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外开放、科技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等章节所涉及的行业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包括为完成任务采取的政策措施、建设的重点工程、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

(三)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目前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组织形式

“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牵头组织,各部门分工协作,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一)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负责领域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报送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在部门评估的基础上,负责起草《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区长办公会讨论后于上报市政府。

(三)向区委和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要突出重点,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

为达到中期评估工作的预期目的,各部门提出的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主要目标及任务的进展情况(包括重点项目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指标测算及说明),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对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

中期评估的时点和采用的数据截止到


要求各有关部门于完成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报送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联 系 人:张艺新   安怀静


联系电话63216157




附件:卧龙区“十一五”主要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名录




 


 


二○○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


卧龙区“十一五”主要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名录


专项规划名称



中期评估承担单位



一、农村和农村经济总体发展规划



1、种植业发展规划



⑴棉花发展规划



⑵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2、林业发展规划



3、水利业发展规划



4、畜牧业发展规划



5、扶贫开发规划



 



农业局



 



 



林业局



水利局



畜牧局



 



二、卧龙区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经贸委



三、卧龙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



市场办



四、卧龙区重点建设项目发展规划



发展计划委



五、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规划



项目办



六、龙升园区发展规划评估



龙升园区



七、卧龙区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乡企中心



八、卧龙区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



信息中心



九、卧龙区科学技术及科技人才专项规划



科技局



十、卧龙区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专项规划



外贸局



十一、卧龙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十一五”中期评估



城建环保局



十二、卧龙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规划



交通局



十三、卧龙区教育事业专项规划



教体局



十四、卧龙区卫生事业专项规划



卫生局



十五、卧龙区社会保障专项规划



人劳局



十六、卧龙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再就业专项规划



人劳局



十七、卧龙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文化局



十八、卧龙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广电中心



十九、卧龙区旅游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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