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农业局等部门制定的《卧龙区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索 引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业局等部门卧龙区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08年04月27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农业局等部门制定的《卧龙区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