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六日
索 引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08年04月27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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