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浙江现场会”会议精神,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卧龙区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宛龙政〔2007〕58号)要求,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区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全区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的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督查内容
1、督查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情况。
2、督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专项整治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
3、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宣传发动的情况、工作网络建立情况、普查摸底情况和整治的效果)。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督查。
听:听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看:查看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制订情况。
查: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查3―4个社区或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访:访问企业和当地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了解程度。
四、时间安排及区域划分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四个督查组分赴全区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长单位:卧龙质监分局
成员单位:卧龙工商分局、卫生局、经贸委、农业局
督查区域:梅溪街道、七里园乡、蒲山镇、石桥镇、龙兴乡
第二组:
组长单位:卧龙工商分局
成员单位:卫生局、卧龙质监分局、财委、二轻联社
督查区域:卧龙岗街道、潦河镇、青华镇、陆营镇、英庄镇
第三组:
组长单位:区卫生局
成员单位:卧龙工商分局、卧龙质监分局、医药局、商业局
督查区域:七一街道、武侯街道、靳岗街道、王村乡
第四组:
组长单位:区乡企中心
成员单位:卧龙工商分局、卫生局、卧龙质监分局、供销社、粮食局
督查区域:车站街道、光武街道、安皋镇、谢庄乡
督查时间:10月22日―26日
五、有关要求
1、各督查组车辆保障由组长单位负责。
2、各督查组要注意工作纪律,不得超标准接待,切实树立督查组的良好形象。
3、10月30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书面报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材料要实事求是,不流于形式。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