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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7-0003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接收安置2016年城镇退役士兵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17〕14号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23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接收安置2016年城镇退役士兵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接收安置2016年城镇退役士兵的

区民政局、住建局、司法局:

根据《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1663号)等精神和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2016年我区符合安置条件的25名退役士兵进行如下安置:

一、卧龙区城乡建设规划执法大队(13人)

赵松豹(301 韩宏飞(302 克(303

李鹏飞(304 力(305 露(306

翟国安(307 郭科研(309 苏亚坤(310

崔伦铎(312 王雪松(314 锋(316

申杨洋(318  

二、卧龙区民政局双拥优抚服务中心(2人)

谭国伟(3009 博(3018

三、卧龙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10人)

政(3001 洪忠奥(3007 杨(3019

张皓然(3012 博(3015 阳(3016

孙兆江(3020 吴媛媛(3024 汪江伟(3036

硕(3023 

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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