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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6-00077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卧龙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16〕22号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3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卧龙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卧龙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卧龙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8月12日


卧龙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整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发挥督查、奖惩的杠杆作用,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迎接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验收,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以改善环境总体质量为目标,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及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从当前严峻的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出发,处理好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为工作主线,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基本方针,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工作目标


1、2016年下半年,空气可吸入微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平均值低于80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平均值低于97微克/平方米以下。


2、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9月6日G20峰会期间,全区空气质量达到优良水平。2016年下半年,全区空气优良天数不低于110天。


3、完成中央环保督查组及省、市交办的涉水、涉气各类问题的办理工作。


4、全面完成我区承担的蒲山区域环境污染整治、扬尘及大气污染治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城区内河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治理、光电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等环境保护综合整治重点工作任务。


三、任务分解


1、加强辖区拆迁和建设工地监管,落实“六全”标准(施工现场全围挡,工地物料全覆盖,施工路面全硬化,运输车辆全冲洗,施工工地全部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裸土全覆盖),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对不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令停工整改。同时完善水利、道路、公路施工工地的扬尘治理措施。


完成时限:2016年8月17日,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局、区水利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分管领导:邓俊峰、吴增阔、华显文


2、加强辖区内堆场监管,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等露天堆场必须采取覆盖措施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


完成时限:2016年8月17日,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区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分管领导:邓俊峰、李连伟


3、加大工业企业监管,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行为,加大对涉气“土小”企业的排查执法力度。发现有违法“土小”企业,一律关停取缔。


完成时限:2016年8月17日,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区环保局


分管领导:邓俊峰、华显文


4、加强国、省道、县乡道路、高速路口、收费站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确保不出现明显扬尘污染。


完成时限:2016年8月17日,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路局


分管领导:邓俊峰


5、加大辖区露天烧烤夜市摊点的治理力度,对没有油烟净化设施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关停取缔,同时严防反弹。


完成时限:2016年8月17日,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分管领导:李连伟


6、立即依法停止辖区内各类违规违法排污企业,依法采取断电关停措施。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卧龙供电分局、区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分管领导:邓俊峰、华显文


7、蒲山区域内所有石材加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对石材加工现场进行清理整顿。


完成时限:2016年8月25日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蒲山环境整治办、蒲山镇、石桥镇人民政府,


分管领导:华显文


8、增加蒲山、石桥区域主次道路及道路两侧清理、保洁、洒水频次,确保每天达到“三洒一冲”,并保持扬尘污染治理常态化。


完成时限:2016年8月17日


责任单位:蒲山镇、石桥镇人民政府,


分管领导:华显文


9、完成我区4个扬尘路段、68辆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扬尘污染治理任务。


完成时限:2016年8月25日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局、辖区派出所


分管领导:邓俊峰、李连伟


10、加大辖区燃煤锅炉拆改力度。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方案,对2016年需拆改的14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1日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分管领导:华显文


11、完成1个散煤销售点整治任务,取缔建成区内所有劣质散煤销售点。


完成时限:2016年8月25日


责任单位:区工信委


分管领导:邓俊峰


12、按照《南阳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和标准,完成54座加油站、44台油罐车、30家规模化餐饮场所的治理工作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1日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商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分管领导:华显文、张红岩


13、完成791辆老旧车和2934辆黄标车淘汰车淘汰车。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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