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文件宛龙政 > 2016年
分享:
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6-0006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保留区级行政审批项目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16〕17号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7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保留区级行政审批项目结果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清理保留区级行政审批项目结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办事程序,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区政府对全区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予公布。

一、结合我区实际及当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经严格审核论证,清理后保留21个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80项。原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2项,转为其他职权类1项,合并4项(合并后为2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3项。

二、对取消和调整的项目,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三、对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单位)要认真依法组织实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推进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四、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设立行政审批项目,确需设立的,必须提交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区政府核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区政府对口部门的,相关部门要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未经核准、备案的,不得实施。

五、以往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次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结果为准。今后因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颁布实施致使行政审批项目与本次结果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为准。

附件:1、区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区本级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016629

附件1

区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共80项)

交通局:(共11项)

1、挖掘占用公路审批(许可)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建设审批(许可)

3、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审批(许可)

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审批(许可)

5、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许可)

6、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核准(许可)

7、县乡公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审批(许可)

8、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

9、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许可)

10、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站(场)、道路客运站)(许可)

1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区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客运班线)(许可)

住建局:(共7项)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城市规划区外)(许可)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城市规划区外)(许可)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许可)

4、房屋所有权证核发(许可)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许可)

6、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许可)

7、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许可)

国土资源局:(共1项)

临时用地审批(许可)

卫计委:(共9项)

1、二孩生育证审批(许可)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许可)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许可)

4、执业医师注册、变更(许可)

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许可)

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许可)

7、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核发(许可)

8、乡村医生执业证核发(许可)

9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许可)

民政局:(共2项)

1、社会团体登记审批(许可)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批(许可)

教体局:(共4项)

1、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许可)

2、社会力量办学审核(许可)

3、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许可)

4、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许可)

安监局: (共2项)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许可)

2、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许可(许可)

农业局: (共3项)

1、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以外的其他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

2、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其它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许可)

3、栽培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许可)

文广新局:(共5项)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核发(许可)

2、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许可)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许可)

4、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许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