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卧龙区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
通 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粮食局 南阳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阳市分行关于下达南阳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宛发改经贸[2015]2号)精神,我区需要进一步完善地方储备规模,以保证完成上级给我区下达的地方粮食储备任务。为落实地方政府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责任,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储备规模、品种、收购费用。在2005年建立的区级地方储备500万公斤的基础上新增区级地方储备400万公斤,储备品种为中级以上小麦,收购价格每公斤2.36元,收购费用每公斤0.05元。
二、粮权归属。区级粮食储备的粮权归区政府。不经区政府同意,任何部门无权调用,储备粮主要用于平抑卧龙区各乡镇的粮食市场粮价,发生意外和自然灾害时保证粮食的有效供应。
三、储备费用、利息。区储备粮资金由储备企业按政府批准的规模和计划向区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解决。储备粮的储备费用和贷款利息,按省级储备粮的标准执行,由区政府负担,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地方粮食储备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以往地储粮库贷差异等问题的纠正情况,对符合贷款条件和管理规定的地方粮食储备所需资金提供贷款支持;财政部门要把地方粮食储备所需补贴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地方储备质量安全、数量充足;发展改革部门在申报粮食仓储建设等相关项目中,对承担地方粮食储备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五、完成时限。本次下达的地方粮储备规模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
六、其他事宜。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储备粮规模,由区粮食局提出收购、轮换、销售计划意见,经区财政局、农发行会商同意后,报区政府批准执行,轮换价差由区财政处理。储备粮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区粮食局负责制定实施。
附件:卧龙区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分配表
附件
卧龙区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分配表
单 位 | 地方储备粮规模(吨) |
潦河粮所安皋库点 | 3000 |
潦河粮所石桥库点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