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卧龙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卧龙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20日
卧龙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豫政〔2015〕86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2016〕2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统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出饮用水水源保护、节约利用水资源等为重点,优化区域、城市生态空间建设,深入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推进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水环境安全。
二、总体目标
至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白河流域卧龙区段水环境稳定提高;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下同)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左右;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下同)比例达到90%以上。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辖区白河、潦河、泗水河、沐垢河、麦河、十二里河、梅溪河、三里河等重点河流环境流量基本得到保障。
到2030年,力争全区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基本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7%以上。到本世纪中叶,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工作
(一)调整产业结构,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依法取缔或关闭“八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散、弱”工业企业。2016年7月底前,由区工信委负责对全区范围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严重污染水体的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并确定关停企业名录;2016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或关闭“八小”企业;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关闭非法采矿点。
牵头部门:区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配合部门: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卧龙工商分局、区安监局、卧龙供电公司
专项整治九大重点行业污染。2016年7月底前,由区工信委、区环保局负责全面排查造纸、酿造、氮肥、农副食品加工、中药材加工、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行业水污染排放现状,根据排查结果,于2016年9月底前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和落实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清洁生产改造任务、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等,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批分类推进清洁生产改造。2016年起,开展造纸、钢铁、氮肥、印染等清洁生产改造,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上述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配合部门:区工信委、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卧龙工商分局、卧龙供电公司、区安监局
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区环保局负责于2016年8月底前完成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的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制定集聚区内受理入区项目环评审批、工业废水预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的实施计划。2016年7月底前,王村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与市环保部门联网;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将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达标率列入产业集聚区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光电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住建局、王村乡人民政府、靳岗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委、区商务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利局
2.调整产业结构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由区工信委负责于2016年7月底前对全区需淘汰落后产能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各乡镇街道(景区)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分年度制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并报区工信委、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备案。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乡镇街道(景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牵头部门:区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南阳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围绕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对在环境敏感区内和超越生态红线、不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超总量排放、高污染高耗能的污染企业一律不予批准;强化污染企业停产治理、淘汰和退出。到2018年,完成卧龙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到2020年,组织完成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利局
3.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区域开发建设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光电产业集聚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配合部门: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
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由区工信委负责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钢铁、有色金属、印染、造纸、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严重企业的排查,并于2016年8月底前制定企业改造退出方案;各乡镇街道(景区)根据排查结果,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于2016年10月底前,制定本辖区企业改造退出方案,并报区工信委、区环保局备案。2020年12月底前,城区建成区内污染较重的企业全部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牵头部门:区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卧龙工商分局、卧龙供电公司
积极保护城市空间。由区城管局牵头开展卧龙区城市蓝线现状调查,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调查和调查报告;各相关乡镇街道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城镇蓝线现状调查并撰写好调查报告。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国土资源局
4.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