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卧龙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组建
农商银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卧龙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12日
卧龙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化卧龙区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区农信社)改革,加快建成现代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健全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豫政〔2015〕46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15〕4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加快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部署为指引,以建立现代农村商业银行为契机,充分运用政府、市场、农信社三个资源,大力消化不良资产,化解历史包袱,完善经营管理机制,优化区农信社各项监管指标,全面加快农商银行组建工作步伐,持续提升农信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在省、市两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政府具体组织推动。
2.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功能,积极引进合规的社会资本,大力化解区农信社历史包袱,着力构建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联结、以规则为约束的运行机制,积极打造产权关系清晰、股权结构合理、法人治理完善的现代农村商业银行。
3.依法合规。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将改制工作纳入法治化和规范化轨道,确保改制组建工作质量。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底达到组建标准并申请获准筹建;2016年挂牌开业,完成改制。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拖欠农信社贷款清收盘活专项活动
开展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专项活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大力清收区农信社不良贷款,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为推动农商银行组建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1.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拖欠贷款,由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清收小组,通过所在部门负责人约谈催收、新闻媒体公告催收、纪委监察局约见单位负责人督促清收、依法起诉清收等,2015年12月底限期全额归还。逾期不归还的,采取“三停五不”措施(即停岗、停职、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
2.对辖区内乡村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拖欠贷款,由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明确一名领导任组长,当地信用社(分社)主任为副组长,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清欠小组,大力开展清欠工作,确保2015年12月底完成清欠任务。
3.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拖欠贷款,区法院开展维护农信社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诉讼贷款,提请法院快受理、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对未执结拖欠农信社贷款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落实债务,保全债权。
4.对农信社内部员工自贷、担保、介绍形成的拖欠贷款,由区农信社采取限期清收、离岗清收等措施,2015年12月底前清收完毕,做到“门前清”。
(二)加快推进不动产确权工作
1.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内“龙信小区”置换区农信社不良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确权工作,由区国土局会同靳岗街道办事处,加快置换确权工作步伐,年底前完成首批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工作。“龙信小区”剩余土地使用权置换不良资产工作,也应加快启动,及早完成确权。
2.区农信社自用的不动产及抵债资产,由区国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积极协调上级职能部门,全面开展区农信社不动产确权工作。
(三)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1.积极落实省政府支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在处置历史包袱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行政性收费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能免收的免收,能减收的减收,并优先予以办理。区财政局对区农信社上缴地方财政税款超额部分予以等额奖励,争取10月底前将奖励资金划拨到账。
2.对区农信社改制涉及的土地和房产确权相关税费,依法依规给予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最低标准收取。
3.区农信社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其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损失,按照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4.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支持财政性存款优先在区农信社存放。
(四)引入优质企业参股卧龙联社
为加快改制工作进程,区农信社本年拟募集股金1亿元。区政府将积极支持引导优质企业参股卧龙联社,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争取通过区属企业等渠道本年参股3000万股。卧龙联社自身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寻找参股企业,争取年底前募股成功。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快推进区农信社改制组建区农商银行,区政府成立卧龙区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陈天富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余泽厚,区政府党组成员王天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组织推进各项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信社,承担改制过程中的日常事务。
(二)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区政府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协助区农信社改革发展,重点落实清欠、确权、财税扶持、增扩股金等重点工作。区金融办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组织协调、信息沟通、督导推进等各项工作。财税部门要落实好农村信用社有关财税优惠政策。监察部门对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拒不偿还、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好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过程中的有关组织措施。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做好资产确权工作。各乡镇街道(景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涉及的相关工作。
(三)明确责任,强化考核
组建区农商银行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对各乡镇街道(景区)、各有关部门承担的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对工作支持不力、落实不到位而影响整体工作进展的单位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优化环境,保持稳定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信社在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支持区农商银行组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性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和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扎实做好维稳工作。
附件:1.卧龙区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清收不良贷款专项活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卧龙区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陈天富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余泽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王天清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张胜奎 区政府办主任科员
张武伟 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闫明东 区监察局局长
鲁东升 区法院副院长
霍书晓 区发改委主任
于保峰 区财政局局长
张绍峰 区国税局局长
杜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