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白河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意见
石桥镇、蒲山镇、七里园乡、潦河镇、陆营镇、英庄镇人民政府,卧龙岗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巩固保护“母亲河”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白河水生态环境保护,确保白河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根据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白河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意见》(宛政〔2014〕75号)精神,现就建立白河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依法实施、长效管理的原则,以维护白河水生态健康为根本,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以落实河道管理保护职责、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责任追究为核心,建立“各级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白河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全面强化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着力构建河道“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的良性格局,为推动白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保护范围和工作重点
河道饮用水源保护区:白河石桥至七里园河段,现有河道右岸150米为河道红线保护区,除道路、景观、防洪工程外,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河道红线保护区外350米为河道蓝线保护区,城市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取缔餐饮、养殖等污染水质的经营活动。
河道水生态环境保护带:白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