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挂牌督办蒲山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的通知
蒲山镇、石桥镇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区开展了一系列蒲山区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虽在一定时期内效果明显,但整治成果较为脆弱。2014年,蒲山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距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差距极大,该区域空气优良天数仅为124天,达标率33.9%,远低于省定160天的要求。蒲山区域环境污染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各级政府和新闻媒体始终密切关注,各有关单位务必全力以赴,尽快实现蒲山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好转。经研究,决定对蒲山、石桥两镇的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一、督办内容
蒲山、石桥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违法钙(灰)粉厂、石灰窑、石料加工厂及其他无证无照违法排污企业非法生产问题。
二、承办单位
蒲山镇人民政府、石桥镇人民政府
三、督办要求
严格落实《南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要求,对违法钙(灰)粉厂、石灰窑、石料加工厂采取强制断电停产措施,并依法限期拆除、关闭,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四、完成时限
2015年2月9日前,对蒲山、石桥镇内全部违法小钙(灰)粉厂、石灰窑、石料加工厂采取强制断电停产措施。
2015年2月18日前,依法完成蒲山、石桥镇内全部小钙(灰)粉厂、石灰窑、石料加工厂的拆除、关闭工作。
五、责任追究
请蒲山镇、石桥镇接此通知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上述问题。如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2015年2月1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