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文件宛龙政 > 2014年
分享:
索 引 号 NB001-0202-2014-0006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14〕7号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

宛龙政〔20147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

通 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我区实际,确定了2014年度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现下达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4年度区政府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

2014年6月4日


附件

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

序号

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

1

区发改委

1、产业规划和实行审批及核准制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批复其行政许可文件;2、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与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不符的项目备案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3、负责对纳入“十二五”相关规划的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

卧龙工商分局

1、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未进行环评审批的不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对关闭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3

区国土资源局

1、未通过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不得发放或换发采矿许可证;2、国有土地的处置使用必须通过环评审批。

4

区住建局

1、大型道路与交通设施、大型市政公用设施、大型环境设施类项目,在办理规划选址手续时需提供环评审批意见;2、工业、物流、仓储类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供环评审批意见;3、其他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供环评审批意见;4、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5、负责光电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考核制度,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完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到运行负荷率以上;及时提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行资料以及处理水量、水质情况;

5

卧龙供电分局

1、对依法责令限产、停产、关闭企业实行限电、断电措施;2、当年新建涉及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率100%;3、当年投运涉及电磁辐射类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率100%。

6

辖区各派出所

1、逐步淘汰黄标车,按要求完成机动车总量减排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报送工作;2、协助环保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环保违法案件;3、结合城区实际,依法对城区采取禁鸣措施,确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大于68dB;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4、完成对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任务;5、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工作。

7

区水利局

1、所有水利开发建设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2、对依法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供应生产用水;3、加强城区内河和母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4、完成全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有关水产养殖业调查工作任务;5、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等任务。

8

区林业局

所有林业资源规划及开发建设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

9

区旅游局

1、生态旅游建设项目和生态旅游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必须有环保部门批准手续;2、先进景区评定须通过环保部门审查。

10

区文广新局

1、2014年新建设豁免水平以上的电视(调频)发射台、差转台、广播(调频)发射台、干扰台、无线电台等,在项目建设或电磁辐射设备购置前进行环评审批,办理申报登记,并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2、在电视节目中开设环境保护专题栏目;3、对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不得发放经营许可证。

11

区卫生局

1、依法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处置工作;2、监督医疗废物单位医废全部安全处置;3、对医疗单位医疗废水、污泥和危险废物的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12

区教体局

1、在全区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程,每学年课时数不少于12课时;2、完成绿色学校创建目标任务;3、学校新、改、扩建必须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

13

区城管局

1、加强园林绿化施工和中心城区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及道路扬尘和噪声控制,加密洒水频次;2、全面取缔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及马路饮食摊点和沿街屠宰点;3、规范垃圾处置,杜绝道路两旁及社区垃圾堆放(转运)场地的可燃性物质的焚烧行为。

14

区财政局

1、及时划拨秸秆禁烧罚款和禁烧补助资金。2、建立区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制度,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资金;3、及时拨付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所需资金。

15

区统计局

按要求及时提供国家、省、市对我区进行污染减排核查的基础数据(全区及各乡镇、街道、景区半年和全年有关社会经济统计数据)。

16

区工信局

1、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工业类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3、按照区政府和环保部门下达的限期治理、停产治理、限产限排文件要求监督有关企业完成相关任务;4、完成绿色企业创建目标任务。

17

区交通运输局

1、完成《南阳市卧龙区“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的规划环评工作。2、公路建设项目必须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

18

区公路局

1、公路建设项目必须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2、加强公路施工工地的管理,对沥青熬制和拌料排放烟(粉)尘安装除尘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3、加强公路管护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取缔“风扇车”吹扫垃圾作业。

19

区商务局

1、外商投资企业和新建屠宰项目必须进行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完成规划中已建定点屠宰项目污染治理任务;3、按要求开展全区各类型机动车报废拆解工作,并及时提供明细资料。

20

区畜牧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