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卧龙区驻外招商联络处筹建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卧龙区驻外招商联络处筹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3年7月24日
卧龙区驻外招商联络处筹建方案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辟招商引资渠道,经研究决定,在沿海发达地区设立驻外招商联络处,方案如下。
一、驻外招商机构名称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驻外招商联络处(以下简称“联络处”)
二、联络处拟选地点
江苏省昆山市、福建省泉州市、广东省佛山市。
三、机构组建
采取“1+N”模式。在上述三地分别组建联络处,各由一名区领导牵头,一名科级干部任主任,一名工作人员任助理,经费由区财政保障。乡镇街道(景区)可以围绕联络处驻地或其它地区派出1名副职设立联络点,常年驻地招商,经费由派出单位保障。
四、人员选配
人员选配由区委组织部和驻地联络处主管领导共同选配。
五、招商区域和重点产业
(一)驻昆山联络处以昆山市为基点,辐射长三角地区,重点对接电子光学、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强对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联系。
(二)驻泉州联络处以泉州市为基点,辐射闽东南地区,重点对接光学电子、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鞋帽服装轻纺、园林花卉、高效农业、食品加工等产业。加强对品牌企业和台资企业的联系。
(三)驻佛山联络处以佛山市为基点,辐射珠三角地区,重点对接光学电子、照明电器、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强对外资企业和500强企业的联系。
各联络处的招商区域相对固定,但也不局限区域,有重大项目信息,可以跨区域招商引资。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商(协)会、工商联和经济组织的联系。
六、职责和任务
(一)调查研究驻地产业转移政策和信息,及时掌握驻地各类企业的投资意向,收集整理各类行业协会和驻地宛籍成功人士信息,做好联系、协调、对接和跟踪服务。
(二)参加驻地经济活动,宣传卧龙区投资环境和政策,推介招商项目,开展上门招商,做好前期洽谈和对接,邀请客商来区考察。
(三)各联络处2013年下半年至少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其他重大项目和1个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入驻光电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的工业项目。
七、保障措施
(一)人员归属。区驻外联络处人员的原单位职务不变,工资、福利和待遇不变,晋职晋级不变;选调期内不承担原单位的岗位工作和责任。年度考核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共同负责。
(二)经费及补贴。区驻外联络处的办公经费由区财政单列,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区财政每年对各联络处拔付经费10万元,用于房屋租赁、通讯、交通、办公和接待;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定补(由区财政另支)。
(三)专项开支。客商来区考察、陪同客商回区考察、在驻地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的费用,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拨出专项资金予以解决。区招商团队到驻地开展推介、对接、洽谈、招商等活动,经费由招商团队自行解决,联络处不承担其费用。
(四)日常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联络处主任要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联络点及人员的协调和管理,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形成团结高效的招商团队。实行定期工作汇报制度,各联络处每月向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及时报送项目信息。牵头区领导每月至少一周时间,要在对应联络处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八、考核奖罚
(一)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联络处人员的考核。联络处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留任,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二)按照区有关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每超额完成1个入驻标准化厂房项目,奖励联络处3万元,其中奖金的60%奖励联络处有功人员;引进500强企业、上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奖励联络处10万元,其中奖金的60%奖励联络处有功人员。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经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考核推荐,区委按组织程序予以提拔重用。
(三)联络处完不成年度招商任务的,联络处人员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扣减所在联络处10%经费,停发本人第13个月奖励工资。
九、组织领导
分别明确一名区领导负责各联络处工作,佛山联络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余泽厚负责,泉州联络处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冯居轩负责,昆山联络处由区政协党组副书记王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