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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12-0003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12〕33号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13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知识竞赛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区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共8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网络知识竞赛,并组织开展了现场知识竞赛,选拔出一支由5人组成的代表队参加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现场知识竞赛,荣获决赛三等奖的优异成绩。根据参赛成绩、参赛率及组织情况,评出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单位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组织奖4个,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30名,决定对以上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卧龙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卧龙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

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单位奖项

1、一等奖(1个):

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二等奖(2个):

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三等奖(3个):

区水利局、区公路局、区卫生局。

4、组织奖(4个):

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区卫生局、梅溪街道办事处。

二、个人奖项

1、一等奖(3名):

钱勇、温玉清、陈娜。

2、二等奖(6名):

吕喜田、赵滢晨、杨朝霞、陈述、吕红含、李国胜。

3、三等奖(9名):

范文娣、周喜珍、杨琰、向远辉、冯戈、刘瑞然、顾新刚、杜炭、杨李勇。

4、优秀奖(30名):

冯玉、卢万欣、张蕾、王燕、喻彦飞、黄东升、杨永立、孙德方、柳峰、王大旭、周成、赵虎、张春、陈德斌、陈峥、张海燕、王璞、丁宁、杜道丽、乔明吉、郭鑫、乔风勤、黄凯、焦东升、王雁冰、赵晓俊、刘源远、李文卿、李峰、刁峰。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0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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