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2012年防洪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南阳市卧龙区2012年防洪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 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南阳市卧龙区2012年防洪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我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强我区防洪工程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防控,扎扎实实地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确保我区主要防洪河道、中型水库、重要城镇和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防洪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防洪应急指挥机构为区防汛指挥部,其成员单位有:人武部、发改委、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辖区派出所、农工办、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交通局、卫生局、教体局、商务局、旅游局、林业局、农业局、供销社、团区委、文广新局、卧龙供电分局、联通公司郊区营业部、人保卧龙区支公司、人寿保险卧龙区支公司。
防洪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洪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超标准洪涝灾害灾情,对启动防洪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超标准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组成部门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配合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行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防洪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防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应急机构各组成部门的职责分工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调集民兵和预备役人员赶赴灾区,参加防洪抢险,救助遇险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把守险工险段,排除险情,修复加固重要的防洪工程。
区民政局:会同卫生、物资、供销、公安等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负责防洪抢险及救助设备和物资的调运,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防汛秩序,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洪涝区灾民的生活救灾工作及灾后安置工作。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级应急资金的准备和调配,保证抢险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区水利局:负责区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的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拟订小型水库、主要河道汛期调度运行计划;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和防指组成部门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及调度方案、安全度汛措施、超标准洪水人员应急预案,供领导指挥决策;会同民政、城管、环保、教育、交通及有关乡镇街道尽早查明受灾范围,结合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提出应急治理措施,降低和控制灾害灾情。
区卫生局: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药品供应工作。要组织专业医疗救护人员和广大群众开展多方面的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活动,防止并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或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辖区派出所: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关注社会动态,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通信线路、盗窃防汛物资等犯罪活动,保证工程设施正常使用。
区教体局:负责本辖区学校的防汛日常工作和防洪应急抢险工作,要指导各学校详细制定防洪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学校教师、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区城管局:负责监督检查城镇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障碍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管理监督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城镇抗洪工作,确保汛期生态环境安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组织城镇防洪规划,掌握城镇防汛情况,组织指导城镇抗洪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处理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提出应急治理措施,降低和控制灾害灾情。
区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的防汛工作,对河道、行洪区内的林木,由林业部门做好清障工作,保证行洪安全。
区交通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的修复、保证线路畅通;负责汛期内河道各类船舶清理、上岸工作;优先运送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和防疫人员;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时应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区安监局:负责汛期辖区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辖区各旅游区和旅游景点汛期旅游人员和景区安全度汛工作。
团区委:及时动员、组织全区共青团员、青年,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
联通公司郊区营业部: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电信设施的检修、调试,保证抗灾救灾工作通信畅通。
卧龙供电分局: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及本行业防洪管理;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重点度汛工程的电力供应,迅速恢复灾区电力供应。
人保卧龙区支公司、人寿保险卧龙区支公司:根据洪水造成的不同灾害类别、不同地区和保险实施对象,积极开展洪水保险赔付业务,确保灾区群众受灾不减收。
文广新局:协调宣传、新闻单位,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和灾情通报。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讲奉献,全力以赴做好防洪抢险应急工作。
三、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长对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全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服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防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全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当河道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并报指挥长决策。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全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主动到分包乡镇街道工程地点进行防汛检查,了解分包地点防洪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水库管理所制定防洪工程及城镇防御洪水方案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督促应急度汛工程的建设和违章建筑的清除,按照区防指要求按时完成。及时掌握汛情,指导督促各分包地点及早作出部署,与当地防汛指挥部共同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指导各分包区在洪水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汛工作,督促本行业、本部门防汛职责的落实。
四、防洪调度及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准备
(一)水库防汛
1、中型水库:全区中型水库要严格按照2012年市下达的防洪调度方案控制运行,不得擅自提高水位。
(1)彭李坑水库:当水库水位上升到196.00米时,由安皋镇组织抢险队伍500人上坝防守,做好抢险准备,并负责搞好本辖区沿库村庄群众的后靠转移工作。镇平县有关村庄安全转移的问题,由区防汛指挥部负责通知镇平县防汛指挥部。
(2)龙王沟水库: 由于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要求在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按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可行、细致的应急度汛方案。当遇到突发性洪水时, 由施工单位和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组织抢险队伍500 人上坝防守,并负责搞好本辖区沿库村庄群众的后靠转移工作。
(3)冢岗庙水库:当库水位上升到160.50米时,由石桥镇政府组织抢险队伍500人上坝防守,做好抢险准备,并负责搞好本辖区沿库村庄群众的后靠转移工作。
(4)打磨石岩水库:当库水位上升到198.00米时,由安皋镇组织抢险队伍300人,谢庄乡组织抢险队伍200人上坝防守,做好抢险准备,并负责搞好本辖区沿库村庄群众的后靠转移工作。
(5)兰营水库:当库水位上升到
(6)靳庄水库:水库续建工程主体基本完工,水库度汛按照区防汛办批准的《靳庄水库续建工程2012年度汛方案》执行。新建泄洪洞已经完工,主汛期以原泄洪洞控制泄洪为主,进入梅溪河的流量控制在60立方米/秒以内.二十年一遇洪水标准时,新建泄洪洞参与分洪调度。汛情紧急时,由七里园乡政府组织抢险队伍500人上坝防守,做好抢险准备。
2、小型水库:23座小型一、二类水库,隐患较多,所在乡镇政府、街道要按照《卧龙区小型水库2012年汛期限制水位表》控制运行,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无权变更。有关乡镇政府、街道要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对于病险水库,尤其要加强管护,密切注意其运行情况,同时要做好预警联络信号(手摇报警器和鸣锣),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按照规划好的撤离路线安全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对存在严重病险及危及度汛安全的水库,要立足自力更生,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及时进行处理,对有险不除、等待拖延造成事故者,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小型二类水库红叶河、桑园、白茨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需跨汛期施工,当遇到突发性洪水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执行,由谢庄乡政府组织200人以上的抢险队伍上坝防守。小型一类水库,当出现大暴雨,溢洪道水深超过
各类中小型水库下游群众的转移组织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河道防汛
流经我区的15条河道,由于行洪标准偏低,大部分堤防为十年一遇防洪标准,都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加固,切实搞好培堤、清障和备足麻袋、编织袋等防汛料物的准备工作。
1、白河
重点做好石桥、蒲山、卧龙岗、潦河、陆营、英庄等乡镇街道未治理段。要求所在乡镇街道在汛期密切注意水情、雨情,做好防汛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各自组织不少于300人的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抢险,保证正常泄洪。所在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于6月5日之前拿出度汛应急预案,上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将防洪预警方式、群众转移路线和组织人员通知给村组群众。并根据防汛要求,做好辖区内采砂管理,汛期所有采砂船一律停止采砂活动,采砂船必须全部撤离河道。
2、潦河
流经安皋、王村、潦河、陆营、英庄镇等处的险工地段要做好工程处理和防汛料物的储备。所在乡镇政府要组织300人以上的抢险队伍,汛期进行防守并做好抢险准备。并根据防汛要求,做好辖区内采砂管理,汛期所有采砂船一律停止采砂活动,采砂船必须全部撤离河道。
3、辖区内的其它河道
当前防洪标准不高,大汛之前,河道所在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要抓紧搞好清障和堤防加固。遇超标准洪水时,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力、物力积极防御,减少损失。同时,河道所在乡镇街道、村要制定具体防洪应急方案,落实防汛措施。
五、防范工作
(一)区级防汛值班制度
1、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1)每年5月15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2)日常值班,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每周1班,每班2人(不含带班领导)。
(3)发生灾情时的值班,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值班。每天1班,每班2人。
(4)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
①做好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时间、内容、地点、单位、姓名。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
②做好上传下达;
③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资料、用品、设备,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外阅、外借;
④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在值班室接待外来人员;
⑤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脱岗;
⑥按时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
⑦做好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⑧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
2、区政府、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
根据防洪工作需要,区政府、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防汛值班。
(1)区政府、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防汛值班人员构成;
①区政府领导;
②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
③有关成员单位领导;
④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领导。
(2)区政府、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值班的任务:
①随时掌握抗洪救灾动态,分析研究降雨和洪灾发展趋势,根据需要部署抗洪救灾工作;
②对抗洪救灾工作中的应急事件做出指挥决策;
③调动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斗争;
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⑤研究安排区领导深入灾区指导抗洪救灾。
(3)灾害性天气消息发布后,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值班。
(4)重大灾害性天气信息发布后,或中型河道洪水超警戒水位,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在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值班。
(5)白河河道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区领导在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值班。
(6)当发生重大险情及灾情时,成立一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现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二)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评定水库、河道安全等级,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维持通信、信息网络,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三)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的第一防汛责任人;中型水库及河道的防汛责任人,由区领导担任;小型水库及河道的防汛责任人,由乡镇领导担任。
防汛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熟悉所负责水库、河道的基本情况;了解所负责水库、河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汛前要对所负责水库、河道进行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预报有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时要在水库现场值班,指挥、领导防汛工作;当水库、河道出现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抢险,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并向防汛部门报告。
(四)制定防洪预案。各乡镇、街道负责制定本区域防洪预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制定水库、河道的防洪预案。
(五)做好河道清障工作。汛前,区、乡防汛指挥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
六、防洪工作规程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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