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农村
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意见》宛政〔2012〕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民政 墓地 意见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印发
索 引 号 | NB001-0202-2012-00010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9日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龙政〔2012〕10号 | 发布时间 | 2012年04月28日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农村
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意见》宛政〔2012〕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民政 墓地 意见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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