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南阳市卧龙区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南阳市卧龙区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南阳市卧龙区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河南省2010年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速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和服从大局、合理划分、责权统一、避免交叉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着力规范审批行为,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管理经济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步伐,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废止及变动情况,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清理后保留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经审核确认后,分步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并通过媒体对社会公布。
三、清理对象和范围
清理对象为全区行政审批实施主体,清理范围包括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区、乡(镇、街道、风景区办事处)两级分级实施,区本级清理重点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区直部门。
四、清理方法和时间安排
1、在清理过程中,被清理单位要全面自查本单位拥有的项目,自查上报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坚决予以取消;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得采用事前审批的方式;凡能够下放的审批权坚决下放;凡上级部门明确取消的审批项目、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凡其他县(市、区)未保留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保留。进一步规范保留项目的运行管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固化流程,提高审批效能。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风景区)办事处负责本地行政审批项目的集中清理工作。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其二级机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事项进行梳理、清理和自查上报;对本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设置的依据和权限、事项的名称、办理的前置条件、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要加强指导,但不得干涉乡镇街道对口部门的集中清理工作。
3、行政许可项目由区政府法制办审核,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区编办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财政、物价部门共同审核(财政部门审核项目确立,物价部门审核收费依据与标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由物价部门审核。统一汇总经研究确认后正式发文、对外公布,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
4、清理工作从
五、清理工作有关要求
此次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各乡镇街道(风景区)、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
1、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清理和上报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严格把关,认真清理,如实上报。
2、相关审核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负起审核责任,做到不遗漏一个单位、不遗漏一个项目、不遗漏一个问题,严格审核把关。集中清理工作期间,相关审核部门要抽调专职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圆满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清理工作纪律。对于那些清理自查工作不认真、故意瞒报和漏报以及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区政府成立南阳市卧龙区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罗岩涛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建勋,区纪委副书记闫明东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全面负责组织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具体负责清理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风景区)和区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清理工作。
附件:1、南阳市卧龙区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登记表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登记表
4、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登记表
附件1
南阳市卧龙区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岩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建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闫明东 区纪委副书记
成 员:于保峰 区财政局局长
王金星 区编办主任
胡新跃 区纪委常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辜保林 区物价办主任
王 刚 区纪委效能监察室主任
姚丽霞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新跃任办公室主任,王 刚、姚丽霞、刘志明(区物价办副主任)、黄凯(区编办副主任)、李芳(区非税局局长)任副主任。
附件2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 | |||||||||||||||||
项目 类别 | 行政许可 |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 ||||||||||||||
非行政许可 | | |||||||||||||||||
审批对象 | 企业 | | 事业 | | 其它组织 | | 公民 | | ||||||||||
审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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