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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11-0000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11〕1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18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遏制政府采购领域中的违规违法现象,维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就全区采购单位依法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工作

200311《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进入依法采购时期,实施政府采购的效果逐步显现。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采购行为逐步规范,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抑制了政府采购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但是,在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采购单位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擅自采购、先斩后奏的行为时有发生,一部分项目尤其是财政投资的公共工程项目尚未完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一些主要环节上脱离政府采购监管,存在商业贿赂的可能等等。所有这些,必须引起各采购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大家要从落实构建和谐社会,推进阳光采购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方式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政府采购原则,从规范采购程序入手,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使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积极预防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中的腐败现象。

二、明确职责,发挥职能,共同作好政府采购规范化工作

政府采购涉及多个部门和当事人的共同参与,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方面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认真履行《政府采购法》赋予的职责,共同做好政府采购规范化工作。财政部门要依法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方式的确定、招投标、采购过程和验收的监督、资金结算审核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做好对政府采购当事人以及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审计部门要依法做好政府采购法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审计监督;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组织采购;评标专家要依法评标;各采购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依法做好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编制、项目申报、资金筹集、采购实施、合同签订、项目验收、资金结算等工作,还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和一名业务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政府采购专干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事务。

三、强化监督,严肃法纪,确保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化

建立以财政、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确保政府采购按照程序办理和实施,使政府采购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对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及政府采购程序尤其是不经报批、擅自采购的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于限期改正和警告;罚款;拒付采购资金、缓拨或停拨预算资金;拒绝报销;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通报以及行政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分。

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管理政府采购的专设机构,必须认真负责,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监督管理,力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采购程序合法化,采购行为规范化。具体在以下主要工作环节上履行好监管职责:1、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采购需求和资金状况,对立项申请严格把关;2、严格审批政府采购方式;3、严格招投标监督(招投标文件和招标过程等);4、对采购结果严格审核,严格验收;5、严格采购资金拨付审核。采购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报批;2、主动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参与全过程监督;3、按照规定做好资金结算工作。

附件:政府采购流程图

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政府采购流程图

第一步、采购申请

1、采购单位制订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向政府采购办提出采购申请;

2、政府采购办审批确定采购方式。

第二步、组织采购

1、采购单位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3、项目完成后,采购单位组织验收。

第三步、结算

1、成交供应商提出资金支付申请;

2、采购单位签署支付意见;

3、报政府采购办审核同意;

4、国库或会计中心拨付

主题词:财政 政府采购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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