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区政府批准区文广新局确定的第一批卧龙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5项),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街道(景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我区文化强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索 引 号 | NB001-0202-2010-00113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9日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卧龙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龙政〔2010〕32号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5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区政府批准区文广新局确定的第一批卧龙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5项),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街道(景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我区文化强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