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宛政〔2010〕45号),区政府决定印发《南阳市卧龙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南阳市卧龙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南阳市卧龙区行政处罚检查办法》、《南阳市卧龙区行政处罚投诉处理办法》等四个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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