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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09-00077|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卧龙区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09〕35号 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29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卧龙区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区属各金融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卧龙区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年七月二十日

卧龙区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工业企业发展

为了鼓励驻区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区内工业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区政府依据各金融机构对工业企业发展贡献大小,做为选择金融机构,集中存放区属各项政府性资金的首要条件,并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工商银行卧龙区支行、农业银行卧龙区支行、中国银行卧龙区支行、建设银行卧龙区支行、农发行卧龙区支行、卧龙区农村信用联社、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交通银行卧龙营业部、邮政储蓄银行、卧龙寿险公司、卧龙财险公司等金融单位。

二、奖励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业务奖

1、上述金融机构向在卧龙区范围内统计纳税的工业企业发放新增贷款的,按其新增贷款的绝对额(按月平均)的1‰予以奖励。

2、绝对额没有增加的,按贷款存量(按月平均)的0.2‰予以奖励(贷款额下降超过5%的不予奖励)。

(二)服务奖

由区政府组织社会公众、企业、部门、媒体等对金融机构进行评议,评选出优质服务奖2名,由区政府予以通令嘉奖。

(三)贡献奖

由区政府依据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业务开展、贷款发放、剥离和核销不良贷款、向上级自主争取政策性资金、扶贫贷款、项目资金等方面的贡献,特别是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予以重奖。

三、奖金来源和分配

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支付,50%用于奖励单位正职,50%用于奖励其他班子成员。

四、考核方法

区政府成立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对口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具体实施由区中小企业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经过考核、公示,每年奖励一次。

主题词:金融 信贷 工业 奖励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7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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