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河南省天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分公司
实施限期治理的通知
河南省天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分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清除污染源,解决扰民现象,落实节能减排任务,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和《河南省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河南省天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分公司实施限期治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限期治理单位要及早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污资金,保障施工质量。
2、治理工程应于2009年8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3、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除按照《河南省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依法实施停业或关闭。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