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转发市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王沟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望按照意见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索 引 号 | NB001-0202-2009-00001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9日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龙政〔2009〕3号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0日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转发市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王沟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望按照意见要求,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