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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25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挖掘利用项目信息资源,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项目运行情况,提高项目争取、引进成功率,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1、源头项目信息。一是政策性项目信息,主要来源于国家产业政策、资金投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二是社会招商项目信息,主要来源于市场资本流动变化情况和大企业、大集团产业转移、膨胀扩张情况。

2、项目争取、推介过程中信息。一是政策性项目信息,主要是已到位资金情况(含已下达资金批文)、已确定但资金尚未到位情况、已包装上报正在争取情况、正在上报和准备上报情况。二是社会招商项目信息,主要是签约、洽谈、意向项目的进展情况。三是我区优势和闲置的资源资产项目信息,主要是对外包装、宣传、推介进展情况。

3、项目建设过程中信息。所有争取、引进的项目落地后,在建设过程中的形象进度以及遇到的困难、问题等情况。

二、项目信息的发布和利用

1、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要于每月20日前,将了解掌握的各类政策性项目信息报送至区发展计划委。区发展计划委要于当月30日前,将汇总信息进行梳理、加工,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建议,通过文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向有关单位通报。

2、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要于每月20日前,将了解掌握的各类社会招商项目信息报送至区项目办。区项目办要于当月30日前,将汇总信息进行梳理、加工,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建议,通过文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向有关单位通报

3、区发改委和项目办要迅速建立完善我区的项目信息库并及时更新。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收集上报辖区内在外工作人员信息,主要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企业家、大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区项目办负责整理发布并及时更新。

4、每月上报的项目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重要项目信息要随时上报。

三、项目信息的认定和考评

1、认定。对争取的政策性项目资金,由区发展计划委、财政局、争取方共同确认。区发展计划委、财政局要对项目的争取、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把握好包装、立项、备案、核准、招投标、督查问效等每一个环节,确保建设质量。对相互引荐、落地的社会招商项目,由区项目办、引荐方、落户方或由龙升工业园区、引荐方、落户方共同确认,共同参与项目洽谈,直至项目成功引进、投产见效。各有关单位是否上报过项目对应信息将被作为确认的主要依据。

2、考评。将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纳入全区项目建设的考评内容,每季度至少要进行一次评比通报。年终考评时,对提供有效项目信息并经过努力使项目成功落户我区的单位,给予加分奖励。

社会招商项目落户方对引荐方应给予一定的招商经费补助。

附件:1、卧龙区2008年项目信息月报表

22008年争取上级政策性项目资金月报表

3、卧龙区在外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八年六月十八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信息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6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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