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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OO1-0202-2008-00045|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卧龙区工业强区杯劳动竞赛活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08〕39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25日

关于印发卧龙区工业强区杯劳动竞赛活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卧龙区工业强区杯劳动竞赛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卧龙区“工业强区杯”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八年六月十六日

卧龙区“工业强区杯”劳动竞赛活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强区建设进程,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强市杯”等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0832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 工业强区杯劳动竞赛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工业强区杯”劳动竞赛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充分调动全区上下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企业的培育进程,努力提高工业企业运行质量,增强工业经济综合实力,促进我区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面评价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二是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涉工部门和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三是坚持经营业绩为主体,提升发展水平的原则,兼顾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引导企业科学发展;四是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同步发展的原则,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业发展新格局。

二、参赛范围和参赛项目

(一)参赛范围

各乡镇、街道;区政府涉工部门;全区统计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龙升工业园区。

(二)参赛项目

1运行质量。主要考核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

2、发展速度。主要考核工业总产值增长率、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利税增长率。

3、经营能力。主要考核总资产贡献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全员劳动生产率。

4、财政贡献。主要考核工业企业财政贡献比重和工业企业上交税金增长率。

5、技术创新。主要考核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情况、新产品开发和研制数量、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比重、产品获奖情况。

6、节能减排。主要考核内容为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指标;COD及二氧化硫排放量情况;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情况。

7外向度。主要考核出口交货值、出口创汇额和实际利用外资额。

8、发展后劲。主要考核年度工业建设项目的数量、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度、项目新增产品销售收入、新增利润。

9、安全生产。主要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及投入;是否有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

10、工业园区建设。主要考核年度园区基础设施投资情况,年度新增入园工业企业情况,工业园区总体规模。

乡镇、街道和涉工部门考核19项;对企业考核参照19项内容,主要考核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实现税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新项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工业园区考核第10项。

三、考评办法和考核依据

(一)考评办法

对乡镇、街道和涉工部门参赛项目采取千分考核,分项计分。总分评定的办法:九个项目根据重要程度确定不同的分值,每个指标原则以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或全区平均水平为标准值,按核准数据和增减情况确定分值。按规定的计算公式和评分标准,分项考核记分加总,并按总分高低评选先进(具体详见附件)。

对限额以上工业企业的考核,按照考核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排序。

对龙升工业园区实行百分考核,由园区自行考核,确保市参赛项目的顺利完成。

为确保竞赛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采取季度汇总、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办法。从评审委员会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每半年对各乡镇、街道、涉工部门和企业进行初评和督查,并在全区通报活动进展情况,表先促后,年终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具体程序是乡镇、街道、涉工部门申报,考评组考评核实,评审委综合评审,区政府研究批准。

(二)考核依据

运行质量、发展速度、经营能力等参赛项目指标,以区统计局核定并公布的数据为依据;发展后劲以区发展计划委、项目办审核意见为依据;技术创新以区发展计划委、统计局、科技局、卧龙质监分局审核意见为依据;安全生产以区安监局审核意见为依据;节能减排以区发展计划委、城建环保局、统计局审核意见为依据;财政贡献以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核意见为依据;外向度以海关数据和区项目办、外经委、统计局审核意见为依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工业强区杯”竞赛活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主任由区政府副区长陈天富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张胜奎、区财政局局长余永海、区发展计划委主任宋中印、区经贸委负责人、乡企中心主任丁君纲、区统计局局长张玉敏担任,成员由区发展计划委、经贸委、项目办、二轻联社、乡企中心、供销社、统计局、财政局、外经委、科技局、人劳局、安监局、城建环保局、质监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张胜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发展计划委、统计局、财政局、城建环保局、安监局、科技局、质检分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从评委会成员单位中抽调。各有关部门对考核指标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获奖资格。

各乡镇、街道和涉工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竞赛活动。

(二)工作要求

各考核单位要协作配合、沟通信息,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1、考核单位每月要与上级对口部门进行衔接,了解情况。

2、对工作上出现的差距和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通报情况,积极采取措施。

由于考核单位衔接不到位、情况掌握不透、信息不畅,造成考核单位分解指标名次靠后的,追究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对乡镇、街道和涉工部门获得综合评分前6名的单位,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获流动奖杯;二等奖2名,获劳动竞赛优胜单位称号;三等奖3名,获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称号。对获奖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第1年夺杯的,给予通报表彰;连续2年夺杯的,给予记三等功一次。在市“工业强市杯”竞赛活动中,如果我区取得优异成绩,则对牵头部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给有功人员记三等功一次。

2、对限额工业企业实行年终考核和综合排序,对排序前十位企业,以动态管理表彰方式,命名为十强工业企业。对考核年度企业的税收增长和对财政贡献,按现行政策予以奖励。

(二)处罚

1、对乡镇、街道和涉工部门第1年综合排名后三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连续2年综合排名后三位的,除予以通报批评外,单位主管领导向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追究责任。在市“工业强市杯”竞赛活动中,如果我区取得较差成绩,则对牵头部门全区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限额工业企业年度考核位次后移五位以上的企业,在全区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

附件:卧龙区“工业强区杯”劳动竞赛活动评比计算办法

主题词:工业 工业强区杯△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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