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计划委、技术监督局、乡企中心、西郊农电公司及蒲山镇人民政府:
接群众举报,反映位于蒲山镇槐树湾村(原轧钢厂院内)有人正在安装设备,准备建设小炼钢厂。该项目既无立项,又无作环评报告,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经查证属实。
根据上述情况,经区政府研究,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1、由西郊农电公司下达通知,立即对该厂非法生产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2、责成区发展计划委、区乡企中心、区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对该厂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3、责成蒲山镇政府加强对该厂的监控,防止其违法生产,督促企业自行拆除现有设备。
要求以上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办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07年8月8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