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卧龙区建设“农村信用工程”和“阳光信贷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遵照实施。
二○○七年九月三日
索 引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卧龙区建设农村信用工程和阳光信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08年06月18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卧龙区建设“农村信用工程”和“阳光信贷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遵照实施。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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