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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内河管理确保安全度汛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6月18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内河管理确保安全度汛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七里园乡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长朱广平、副市长陈光杰同志73日在检查城区防汛时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城区防汛工作,按照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区内河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就城区辖区内河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南阳市中心城区河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利用我市环卫体制改革的契机,切实规范沿河居民点、街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要协调沿河社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制度,各街巷居民点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往河道内倾倒垃圾杂物。

二、中心城区河道内严禁种植各种高秆作物。各街道办事处(乡)要对自己辖区内的河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彻底清除中心城区内河河道里的高秆作物,向河道内倾倒的树木等杂物,保证河道排洪顺畅,安全度汛。

三、对日前河道内积存的垃圾,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街道办组织力量清运。各街道办务于715日前清运完毕,716日后,市、区城区防汛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垃圾积存严重的三里河榆树庄水库至王老虎庄段,必须在725日前清运完毕。

四、中心城区河道整治规划范围内严禁乱搭乱建。各办事处(乡)城建(村建)部门在审批沿河居民建房项目时,必须首先征得河道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按照建设审批的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各街道办事处要对侵占河道、防洪通道私自建设的进行严肃查处。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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